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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举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告

时间 : 2022-10-25 15:19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加强我市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幼儿园教师队伍,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内涵优质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教育局拟举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组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听证内容和依据

  (一)内容:《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依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183号)、《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府令第157号)等相关文件。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2年11月25日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

  四、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名额

  听证参加人14名。其中本市学前教育专家代表2名,本市学前教育教研员代表2名,公办园园长代表2名,民办园园长代表2名,公办园教师代表2名,民办园教师代表2名,幼儿家长代表2名。

  听证参加人

  人数

  产生方式

  本市学前教育专家代表

  2名

  自愿报名

  本市学前教育教研员代表

  2名

  自愿报名

  公办园园长代表

  2名

  自愿报名

  民办园园长代表

  2名

  自愿报名

  公办园教师代表

  2名

  自愿报名

  民办园教师代表

  2名

  自愿报名

  幼儿家长代表

  2名

  自愿报名

  合计

  14名


  (二)条件

  听证参加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在深圳市或常住深圳市,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

  3.能客观、公正地反映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意见与建议。

  (三)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同类代表申请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数的,可由申请人自行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无法协商的,将由市教育局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听证参加人。

  五、旁听人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旁听人员10名,采用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预定人数的,由市教育局根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六、报名方式

  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请填写《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的全部内容,并于2022年11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qjyc2088@sz.edu.cn,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8128139)。

  听证参加人名单将于2022年11月5日前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告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参会人员参会具体时间及地点。

  附件:1.《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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