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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深圳市集采集配试点学校食堂食材数据管理服务的公告

时间 : 2021-12-18 15:47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购买深圳市食堂食材集采集配试点学校食堂食材数据管理服务。现面向全国遴选我市试点学校食堂食材数据管理服务提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控制在48万元以内。

  二、申报条件

  (一)投标机构须合法注册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书);

  (三)投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服务期限

  一年。

  四、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项目于2021年12月18日-12月27日在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网站发布公告。

  (二)投标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机构注册资料:包括本机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专业资料:本机构组织开展的具有为政府部门或者大型企事业单位机构提供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承办教育领域项目经验的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相关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2月18日。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7日18:00。

  3.投标人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有关文件按要求送达深圳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113),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处注明“学校食堂食材数据管理服务”字样。

  4.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5.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6.截至开标时,如不够三家投标人产生流标,本次招标将重新招标。

  7.若出现2次流标,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亦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四)现场评审。市教育局按照《深圳市教育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于12月底组织现场评审。

  (五)评审结果。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机构签订协议书。

  五、评审及定标方法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场评审,对投标机构投标书、服务质量和价格合理性进行评价,综合择优确定中标机构。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二楼2113室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林小姐、胡小姐

  电话:0755-88128451、88127302

  电子邮箱:aqc@sz.edu.cn

  附件:1.试点学校食堂食材数据管理服务项目需求

             2.承诺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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