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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深圳市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相关服务机构的公告

时间 : 2021-09-15 18:43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定于2021年9月26日-30日(5天);10月8日-15日(8天)开展深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中小生艺展”)。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深教〔2015〕436号)有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遴选“深圳市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相关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活动总体日程安排

  (一)班级合唱专场

  时间:2021年9月26-30日

  地点: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南山区创科路1号)

  (二)声乐、器乐专场

  时间:2021年10月8日-15日

  地点:深圳高级中学北校区(龙华区民繁南路)

  (三)舞蹈、戏剧朗诵专场

  时间:2021年10月8日-15日

  地点:深圳高级中学南校区(福田区农林路28号)

  三、承接项目

  承接“深圳市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专家评委接待;工作人员服务;评分器、显示器租赁搬运及技术服务等项目。

  四、项目任务及招标经费

  分为专家评委接待;工作人员服务;评分器、投屏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等共三项任务,一家单位只承接一项服务(具体任务内容及招标经费详见附件1)。

  五、申报条件

  (一)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办公场所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运营满2年以上、从事所承接项目行业的专业机构。

  (二)有较强的专业团队和较高的敬业精神,有相关活动项目的成功案例,社会信誉度高。曾承接过教育、展演同类相关活动的,在价格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

  六、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圳市教育局在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网站发布项目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需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于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16:00前发送电子邮件并将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5份寄至深圳市教育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深圳市2021年中小生艺展”字样。

  (三)我局将召开评标会议,采取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认,具体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四)我局针对各项,每项最终确定一家承接单位,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与承接单位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深圳市教育局C2077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szyishu@sz.edu.cn

  联系人:龙老师

  电话: 0755—88102115

  附件:1.“深圳市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服务项目内容及经费预算

  2. 深圳市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服务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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