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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1-01-29 14:53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报名点):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通知精神,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证书”考试)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公布3+证书考试成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省教育考试院将于1月29日16:00起向在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绑定的考生手机推送成绩;16:20起,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ID:gdsksy)小程序和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查询成绩。2月5日15:00起,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考生成绩公布方式见附件1。

  (二)成绩排位原则。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参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总分(即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

  二、成绩复查

  (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查到成绩后,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2月2日9:00-17:00时,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报名点)提出查分申请,各有关中学(报名点)于2月2日18:00前将申请查分考生名单通过“深圳市招生办教育考试考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218.17.85.98:7080)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二)复查结果告知。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省考试院将发文对其分数进行更正,并将更正后的成绩通过考生报名绑定的手机号告知考生。

  附件:1.2021年“3+证书”考试考生成绩公布方式

  2.2021年“3+证书”考试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

(内容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附件: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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