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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21-06-15 11:02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高校,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深圳市教育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5日

深圳市教育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方案

  2021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和家长安全意识,提升师生和家长安全素养,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形势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动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走深走实,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有力推进问题整改,着力营造教育系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架构

  成立深圳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领导小组。活动由市教育局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各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管理处,具体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各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参照市教育局做法,成立相应的活动指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和指导相关活动的开展。

  五、主要内容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学校发展和安全,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全力维护校园平安稳定。

  (二)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组织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等行动,对安全重点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及时总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承诺、专家服务、除患奖励等经验做法,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形成制度成果,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万里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

  “安全宣传万里行”“安全宣传南粤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狠抓学校消防、食品、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校车交通、建筑及设施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对一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通过观看事故警示片、参观事故警示展等方式,引导教育师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

  要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有效治理身边隐患的好经验好做法,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各级各类应急体验馆、科普馆、安全文化宣传阵地、消防救援站等,以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线下安全体验等安全教育形式,创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活动。

  (四)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和“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积极参与市安委办于6月16日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积极组织师生职工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引导公众加强应急知识学习,提升安全素养和技能。结合学校实际,按要求登录“学习强安”APP 或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上传并展示“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线上线下宣教活动,吸引广大网民参与并对喜爱的活动进行点赞。

  (五)推进安全宣传“进校园”工作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配合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好“进校园”工作。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详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www.anquanyue.org.cn),结合不同阶段学生特点,制作科普手册、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安全科普教育和体验基地。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师生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宣传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与教学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

  (二)确保安全有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关系,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科学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全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要在“高校安全生产群”“区安办主任群”“市局直属学校安全群”等工作群,以海报、照片、小视频、简讯等形式持续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进展和经验做法,加强活动宣传交流。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完成国家及省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贴近师生、贴近实际的宣传工作,在学校宣传栏、“两微一端”等平台设立安全专栏,在全校上下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同时要注意适时总结活动进展,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本区安委办和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在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积极宣传展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

  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于6月14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表,于6月30日前和12月30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一并上报)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以及视频、照片等宣传资料(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dpix108Odpi、格式为MP4,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dpix1080dpi、格式为JPG)。我局汇总整理后报送市安委办和省教育厅。

  附件:1.深圳市教育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深圳市教育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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