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首页 > 教育局主站 > 信息公开 > 分类指引 > 公告公示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负担监测子项目教师作业设计能力测评机构的公告

时间 : 2025-04-07 16:22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负担监测子项目教师作业设计能力测评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负担监测子项目:教师作业设计能力测评

  二、项目要求

  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深圳实际,协助深圳市教育局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负担监测。具体事项为:

  (一)构建评价理论框架、评价指标

  由权威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结合深圳市特点和项目实施实际,考虑文化、习惯等差异,构建适应深圳特点和项目需要的教师作业设计能力测评框架,包括内容标准与表现标准。依据测评框架和教学进度,对课程标准中五、七年级数学、英语学科易错知识点进行整理,形成命题框架。

  (二)研发监测工具

  由权威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开发2个学科(数学、英语)、2个年级(五年级、七年级)4套的教师测评工具。

  (三)组织实施监测

  (1)监测对象

  样本校五年级和七年级数学、英语教师。

  (2)监测内容

  教师作业设计能力测评工具。

  (四)研制评价的表现标准、评分标准

  由权威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依据测评结果制订2个学科、2个年级相应的表现标准,将教师划分到有序的表现水平中去。依据表现标准,制订2个学科、2个年级教师作业设计能力的评分标准。

  (五)撰写教师作业设计能力研究报告

  由权威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依托信息化技术和t检验、方差分析、回归分析等教育统计方法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包括群体差异分析、关联性解释等,研制教师作业设计能力研究报告。

  三、经费预算与服务期限

  本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含税),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3个月。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一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能为同一控股股东。

  五、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一)投标单位简介、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空白样表请见附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近三年内如有相关领域/项目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负担监测子项目:教师作业设计能力测评”字样,及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投标文件提交

  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下午18点前,将投标资料电子件打包发送至以下邮箱,纸质材料一式5份邮寄至以下地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87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szdds2087@sz.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9898400213。

深圳市教育局

2025年4月7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