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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印《深圳市2019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的通知

时间 : 2020-01-08 16:13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市属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8—2019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公告》,我市推荐上报的104名本专科生均获得国家奖学金。为充分展现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高校青年学子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全面发展,拟编印《深圳市2019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以下简称《风采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编委会

  为保证《风采录》编印工作的顺利进行,拟成立《风采录》编委会。我中心和市属高校有关工作人员任编委,编委会负责《风采录》材料的收集、审稿、校对等相关工作。

  二、收集事迹材料

  学校编委负责本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材料的收集和审稿工作。学生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要求如下:

  (一)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入学年份、专业、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二)个人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要求:

  1.标题:每篇文章均需有独立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又能全面反映文章主旨,不能直接简称为“个人事迹”。

  2.内容:(1)事迹感人、格调向上、主题突出,以自己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典型事迹、经历、学习心得体会等为主线,充分展现自我风采,避免面面俱到及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按学年(或学期)罗列成文;(2)时效要求,由于图书出版时间较成文时间滞后,应在文章中把握时效性,同时,事迹内容应为大学时期所发生的事,避免将其他时段的事迹罗列成文;(3)事迹内容应层次鲜明,可读性强,并可为每方面事迹提炼一个小标题,避免内容含混不清,文不对题;(4)语言精炼得体,行文流畅,避免语言口语化、网络化。

  (三)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院系领导,或有较大影响力的院系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的优秀事迹进行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四)每位获奖学生附个人高清照片两张(证件照、生活照均可,但须是具有明显辨识度的正、侧面照,要求照片清晰,自然纯朴,不建议进行精修处理,大小在1M以上),并将照片命名为学生姓名。

  (五)每位学生的事迹材料(按个人简介、事迹正文、师长点评顺序合为一个文档),连同照片存放于同一文件夹,并将文件夹名改为序号和姓名的组合(如:1-张某)。

  (六)可参考历年图书中的优秀文章,如《四年无悔,不忘初心》(2016年风采录P201)、《六点半的地方》(2017年风采录P131)、《做最好的自己》 (2018年风采录P167)、《成就更好的自己》(2018年风采录P188)等。

  三、按要求报送材料。请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去年编印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稿件质量。学校编委要对学生从严要求,把好文章质量关,可邀请学校专家对稿件进行修改润色,对不符合要求质量较低的文章,概不收录。请于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hilg@sz.edu.cn,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高校名称和学校编委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特此通知。

  深圳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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