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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助学金项目及标准

时间 : 2019-10-17 00:0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答:(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0元和每生每年20,000元。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市属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5,000元和每生每年6,000元。

  (三)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五)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年3,300元,高职院校覆盖面提升10%。各高校对2019年春季学期尚未毕业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按照平均每生每学期1650元的资助标准予以补发,并正常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各高职院校对增加的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额进行追加评审(不含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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