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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时间 : 2023-12-04 12:58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分为2-3档。中央高校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5.表格样表(学校是学生资助项目的受理机构,学生应按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领取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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