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首页 > 教育局主站 > 重点业务 > 教师资格认定 > 便民服务

普通话水平测试、体格检查、学历认证等相关信息及有关要求

时间 : 2019-05-28 11:13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项目

联系单位及方式

说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

深圳市语委办普通话测试中心

地址:福田区振华路21号市成教中心10楼

联系电话:83749361、83749280

申请人在认定前自行报名参加测试

体格检查

指定医院为: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盐田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龙岗区人民医院、龙华区人民医院、坪山区人民医院、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西院区)(原光明新区人民医院)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统一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版)。

学历认证

1. 2001年以前毕业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进行学历认证,要求加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章。

2. 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可提交学信网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须达到2019年7月31日。

3. 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必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