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首页 > 教育局主站 > 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平台 >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

《深圳市民办职业院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时间 : 2018-12-10 10:46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深圳市教育局于2018年11月8日下午在市民中心举行了《深圳市民办职业院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根据《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规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

  《深圳市民办职业院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参加人报名及参会情况

  10月8日,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听证会公告,截至10月17日共有14人分别以市教研专家代表、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市民代表身份报名参加听证会。经审核,14名报名者均符合听证会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11月8日听证会当天,实到听证参加人14名。

  (三)听证组及听证陈述人参会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市教育局指定市教育局法规处主任科员王萍作为首席听证人,负责听证会主持工作,同时指定高等教育处和职业与终身教育处各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听证组成员参加听证会。深圳市教育局社会量办学管理处副处长张应伟作为听证陈述人对《办法》的出台背景、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其中的新规定及征求社会意见情况作了介绍。

  二、听证参加人的主要观点

  听证会上,各位听证参加人对实行民办职业院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这一政策深感高兴,感谢政府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普遍认为,有这个待遇,对于民办职业院校的老师安心从教,学校留住人才,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会有很大帮助。同时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思考对完善《办法》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发放条件的问题

  1.校长代表叶卫琴、陈小荣,教师代表钟杰洪:从教津贴享受的对象必须有教师资格证,但职业院校的教师基本上占据一大半是专业教师,文化类的老师相对较少,由于职业院校以专业为主,有部分专业教师不具备教师资格证,但是有技师证或其他专业资格证书,是否可以认同符合条件。

  2.校长代表叶卫琴、范鹏、李易庭:行政岗位的行政人员(包括后勤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因为师资紧缺,他们也安排上课,是否同样可以发放,不然工资上就有差别,行政人员思想上有想法。

  3.校长代表叶卫琴: 关于连续参加社会保险问题,有个别人因某种原因,中间出现断买,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计算从教津贴?

  (二)关于发放标准的问题

  市教研专家代表、教师代表江华:对于津贴的发放标准,因职称或执业资格证有高低,学历有高低,比如说达到技师以上的,或者是中级职称以上的,津贴标准是不是可以提高,体现激励性。

  (三)关于每所学校享受津贴人数的问题

  校长代表范鹏:每所学校可享受从教津贴的教师总人数上限能否明确,比如说学校有5千学生,那应该有多少老师可以享受,这一个还不太清楚。

  (四)关于从教津贴支付渠道的问题

  市教育专家代表彭红玉、罗理广:由于新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市局管理,建议该校从教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拨付。

  (五)关于从教津贴发放方式的问题

  市民代表徐小军:为什么从教津贴不直接由财政发给教师个人?

  (六)关于从教津贴发放监督管理的问题

  校长代表李易庭:《实施办法》第九条对于发放津贴的审核监管,主管部门肯定是有这方面的机构,学校这一块,是不是要设定专人,并且把这个专人相关的信息申报到上一级主管部门? 

  三、听证组对听证参加人观点的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人对听证会上听证参加人所提出的观点进行了分析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关于发放条件的意见

  1. 关于放宽教师资格证的要求:听证组认为,《实施办法》对于从教津贴享受对象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证的要求,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在民办职业院校,对于专业课的教师必须有相应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对于文化课的教师必须有相应的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证,对于实训(实验)指导教师必须有实训(实验)指导教师资格证,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条件不宜放宽。

  2.关于行政人员、后勤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享受教师从教津贴要求:听证组认为对于行政和后勤人员如果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同时在学校有连续兼课的才可享受从教津贴。对于教学辅助人员如果持有教师资格证同样可享受从教津贴。

  3.关于参加社会保险中断问题:听证组认为在民办职业院校任职期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要求是为了让教师在学校安心从教,乐于从教,体现长期从教的状况,不能有个别特殊情况而放宽连续参加社保的要求。

  (二)关于发放标准的意见

  关于采取激励机制,即根据教师的职称或学历的高低制定不同的津贴标准的要求,听证组认为,因为民办职业院校数量较少,不具备代表性,目前暂先统一发放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的长期从教津贴。将来如与民办学校(含幼儿园)教师并轨,再与民办学校一并考虑激励机制问题。

  (三)关于每所学校享受津贴总人数的问题

  关于享受津贴总数人数问题,听证组认为:每所学校享受津贴教师总人数上限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或参照相近专业标准核定,即按学校规模来核定每所学校享受津贴总人数的上限,超过部分由学校参照本办法发放。

  (四)关于从教津贴支付渠道的问题

  关于深圳市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发放渠道问题,听证组认为,该学院目前在任教师189人,人数不多,参照民办高中发放渠道,统一从区财政支付。有必要时再调整发放渠道。

  (五)关于从教津贴发放方式的问题

  听证组认为,从教津贴发放方式虽然先由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市人力资源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提供的名单和标准核拨给学校,但是学校必须按核定的标准全额发放到教师个人,不得克扣。

  (六)关于从教津贴发放监督管理的问题

  听证组认为,关于从教津贴发放监督管理问题,不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市人力资源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于学校也应实事求是,核查把关,应指定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专人做好发放工作,确保从教津贴发放精准到位、有效落实。

  专此报告。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