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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1-04-29 14:48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市属高校: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26号),为持续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方便广大学生及时全面了解本专科生资助政策,有效促进政策落实和提升政策效果,现就进一步完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印发方式
自2021年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全国中心)将不再统一印制、发放纸质版《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调整为:全国中心每年提供国家简介电子版,上传全国中心网站,供各高校下载。各高校应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国家简介的基础上,补充完善本校资助政策后,自行编制完整的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以下简称“自编简介”),随录取通知书及时发放给每一名大学新生。
       二、切实做好自编简介印制发放工作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自编简介印制及发放工作,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招生时间及招生计划做好统筹安排,及时印制自编简介,确保每一名大学新生都能及时收到自编简介。自编简介印制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是明确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各高校应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到位,国家简介的内容必须在自编简介中体现,确保宣传标准不降低。二是明确地方和校级学生奖助政策奖助范围、奖助标准等内容,使大学新生详细了解各项政策。三是各高校应明确本校各项政策实施程序及时间节点,方便学生申请办理。四是自编简介应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要求,附上各高校自行制定的认定申请表。全国中心将根据情况适时开展自编简介印发的督查检查工作。
       三、全面开设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网上专栏
      全国中心将在其网站政策简介模块,设置高校本专科生资助政策专栏,整理上传全国所有普通高校本专科生资助政策,为学生提供一站式查阅。请各高校认真填写本校咨询电话(附件1)和本专科生资助政策简介(附件2),于2021年5月8日前报送我中心(电子邮箱:jiangshp@sz.edu.cn)。各高校务必做好本次填报工作,确保资助政策准确无误。
       特此通知。


  附件:1.××(高校全称)本专科生资助咨询电话(示例)
                  2.××(高校全称)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示例)

  深圳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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