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首页 > 教育局主站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学生资助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助学金资助管理工作及下达2019年指标的通知

时间 : 2019-05-17 14:54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深教函〔2019〕699号

各相关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深财教〔2013〕34号)的文件精神,鼓励优秀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以下简称“紧缺专业”),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培养我市紧缺技能人才,现就进一步加强紧缺专业助学金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紧缺专业助学金工作的目的意义

  适应我市经济与产业发展对紧缺技能人才的需求,推动学校加强紧缺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相结合,充分发挥紧缺专业助学金资助政策的引领导向作用,促进紧缺专业精品化、品牌化发展,鼓励优秀学生报考紧缺专业,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二、做好紧缺专业助学金管理工作要求

  紧缺专业助学金是择优资助的激励政策,其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入学当年招生计划内录取的全日制一、二年级紧缺专业学生,其资助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有关规定执行。

  (一)指标下达

  紧缺专业助学金总指标按照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的20%确定,采取总量控制的方法管理。

  各学校指标每年由我局下达至各学校后,不再增补指标。

  (二)指标使用

  各学校根据我局部门下达的指标,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实际,制定紧缺专业助学金指标管理办法,科学合理用于紧缺专业学生资助,充分发挥紧缺专业助学金正向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的引导作用。

  各学校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紧缺专业助学金评审工作,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现象。

  由于紧缺专业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等原因造成当前年级紧缺专业学生人数少于上级部门下达给该年级的指标数而结余的指标,统一回收并在全市调剂使用;中途转入或转出紧缺专业、违反学校日常管理规定等学生原则上不享受紧缺专业助学金资助政策。

  三、2019年紧缺专业助学金指标

  根据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结合各学校实际,现将2019年秋季学期招录新生紧缺专业助学金资助指标(见附件)下达至各学校,请各学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附件: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秋季学期招录新生紧缺专业助学金指标下达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4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