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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核准2024年春季学期市属中小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受助学生人数和经费的通知

时间 : 2024-05-22 09:32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市属各中职学校,市局直属各普通中小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4号)、《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教〔2019〕143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深财教〔2013〕34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深财教〔2013〕17号)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中职学校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和普高国家助学金财政补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教〔2013〕87号)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对2024年春季学期市属中职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受助学生人数和经费予以核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市属中职学校免学费项目

  2024年春季学期市属中职学校免学费学生人数为20,913人,免学费经费总计30,809,278元(详见附件1)。

  市属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财政补助已列入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含中央补助资金,下同);深圳市奋达职业技术学校和深圳市中嘉职业技术学校免学费财政补助由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教育保障中心)从2024年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相关预算(含中央补助资金,下同)安排拨付。

  深圳市奋达职业技术学校和深圳市中嘉职业技术学校应严格按照我市有关民办学校收费应使用税务票据的管理规定,规范免学费学生的票据管理。

  二、市属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

  2024年春季学期市属中职学校获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为2,916人,资助资金2,916,000元(详见附件2)。

  市属公办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从学校2024年中职国家助学金相关预算列支,并按有关规定直接发放至受助学生“中职学生资助卡”或社保卡;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深圳市奋达职业技术学校和深圳市中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由教育保障中心从其学生资助相关预算列支,并按有关规定直接发放至受助学生“中职学生资助卡”或社保卡。

  三、市属普通高中、普通高中新疆班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

  (一)市属普通高中。2024年春季学期市属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免学费学生数为177人,资助资金177,047元;获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为955人,资助资金955,000元(详见附件3);由教育保障中心从其学生资助相关预算列支,直接发放至受助学生“高中学生资助卡”或社保卡。

  (二)普通高中新疆班。2024年春季学期获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为413人,资助资金413,000元(详见附件4);免学费按学年核准,市教育局已在2023年秋季学期核准2023-2024学年免学费人数和资金。

新疆班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分别由宝安区和坪山区教育局统筹中央补助经费安排,并按规定发放至受助学生“高中学生资助卡”或社保卡;因未满16周岁需监护人陪同等原因无法办理资助卡的新疆班学生,可发放至学生本人其他银行卡或其监护人银行卡,亦可发现金。

  四、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4号)有关“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的文件精神,以及《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教〔2019〕143号)“中央、省市标准动态调整后,相应按最新标准执行”的规定,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市属中小学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按照最新国家基础标准执行与核定。

  2024年春季学期市属中小学校申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人数为306人,所需经费128,875元(详见附件5),由教育保障中心从2024年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相关预算列支,直接发放至受助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社保卡。

  五、市属中小学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

  2024年春季学期市属中小学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人数为13人,所需经费8,996元(详见附件6),由教育保障中心从2024年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相关预算列支,直接发放至受助学生社保卡(未成年受助学生,可发放至其监护人社保卡)。

  上述所有项目,已由学校减免或垫付费用的,受助学生收到相关资助资金后,向学校补缴相关费用。

  教育保障中心应加强市属学校学生资助相关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资助资金使用管理有效、规范。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市属中职学校获免学费人数及经费核准表

          2.2024年春季学期市属中职学校获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及经费核准表

          3.2024年春季学期市属普通高中学校获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及经费核准表

          4.202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新疆班获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及经费核准表

          5.2024年春季学期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获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学生人数及经费核准表

          6.2024年春季学期市属中小学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学生人数及经费核准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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