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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17-10-23 00:0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深投控幼教中心:

  现将《深圳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23日  

  

深圳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巩固近年来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7〕1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7〕5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坚守安全红线。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的原则,健全体制机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注重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源风险点并进行有效管控,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进一步理顺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校园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三、阶段步骤

  本次综合治理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10月底前)。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以下简称各区各学校)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各区各学校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各区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

  四、治理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根据国家公布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96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6〕176号)要求,认真组织辨识摸排学校涉及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部位(无论产权归属),以及危险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送、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危险源风险点。建立危险源风险点分布档案和相应数据库,落实风险防范。各学校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自查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并根据自查和整治情况形成台账;各区负责本区域内学校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的跟踪督促指导检查工作,以区为单位形成台账。(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一是抓好涉危化品实验室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深教函〔2017〕232号)要求,加强对学校实验室管理,明确规范和操作管理规程,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着力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环节,特别是实验室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与合理处置,切实把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抓好食堂用气等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抓好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管理,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三是抓好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布局及场所设置情况、消防安全领导与职责、制度落实情况、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消防设施配备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灭火应急救援演练情况、灭火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情况等开展检查,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水平。(持续推进)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有关要求, 要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各区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完善本部门、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把工作关口再前移,管理职责再细化,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漏洞。(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简化完善危险化学品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演练要求,积极推行使用应急处置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落实应急预案报备制度,确保学校应急预案与政府及部门相关预案衔接畅通。(持续推进)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培训班、观看影视录像、专家辅导报告等形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积极完善、创新安全教育平台,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避险、逃生和自救能力。(持续推进)

  (六)加强化工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鼓励学校与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建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实践操作基地,建设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点,开展化工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人员专业水平。(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七)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依托现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中相应的教育资源,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和学徒制等方式,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确保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达到岗位技能要求,加快培养具有较强安全意识、较高操作技能的工人队伍。(持续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治理工作责任。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注重宣传,提高认识,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力度,全面提升师生员工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共同关注和参与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确保治理工作实效。要加强督促,强化考核。市教育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力量进 行督查,同时将采取重点抽查、通报等方式加强督导。

  请各区各学校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并从2017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总体工作总结于2019年10月25日前报送。联系人:赵家峰,电话:88128249,电子邮箱:zhaojf@s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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