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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 : 2021-07-02 18:1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高校,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市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

  根据全省开展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深圳市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

  (一)活动主题

  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二)活动目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关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10周年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深入开展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通过广泛发动和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师生教职工踊跃捐款,支持我市新时期精准扶贫对口贫困地区的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同时促进我市教育对口支援合作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教育系统爱心捐赠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学校教职员工中开展爱心捐赠活动。(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事业单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二)开展党员、团、工会会员献爱心活动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倡议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团员、工会会员献出爱心,为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贡献力量。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参与教育系统爱心捐赠活动和党员、团员、工会会员献爱心活动,不要求重复捐款。(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事业单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团组织、工会组织)

  (三)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在全市学生中积极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学校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组织广大青年学子学习倾力奉献、苦干实干的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引导青年学子树立为祖国为人民永久奋斗、赤诚奉献的坚定理想。充分发挥学校团队组织、学生会作用,鼓励学生捐出“一日零花钱”,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四)开展访贫慰问活动6月30日前后,结合“七·一”党建活动,由领导带队,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对口帮扶村开展以访贫慰问、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特殊党日活动或下基层活动,带动全社会共同关爱困难群众。(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有定点扶贫任务的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组织)

  (五)开展以购代捐活动。在全市公民办各大、中、小学校(含中职)开展以购代捐活动,鼓励以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认购帮扶产品,助力消费帮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机关工会、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事业单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六)开展“深喀手拉手图书捐赠活动”。在全市开展“深喀手拉手图书捐赠活动”,收集下架图书,以单位或者个人名义捐赠给新疆喀什市深圳对口学校,助力深圳援疆支教队“深圳特色阅览馆”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事业单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七)开展“6·30”消费帮扶系列活动。6-10月份,发挥消费帮扶平台作用,推出“6·30”消费帮扶系列活动,在全市公民办各大、中、小学校(含中职)开展消费帮扶活动,鼓励以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认购帮扶产品,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机关工会、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事业单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三、活动组织和要求

  (一)深刻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6·30”活动,发动个人踊跃捐赠,对我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我市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师生员工参与捐赠与认购扶贫产品,协商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二)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学生思政教育本次捐款活动要求以局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为单位开展。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机关党员干部要带头捐款,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各学校在发动师生员工踊跃捐款时,要本着“慈善在心、量力而行”的原则,要从学生家庭情况出发,不逼捐、不摊派,确保学生在充分了解活动完全自愿、不强制的前提下参加活动。在活动期间,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自愿原则,重在将捐款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引导广大学子发挥正能量,增强社会责任感。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1.各高校、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各直属单位(学校)要确定1名活动联系人,并于6月29日(星期二)前扫描二维码,填报“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联系人信息。

  2.市教育局机关和市局直属各单位定于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行捐款仪式;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行动,在7月5日前组织开展活动。

  3.根据市里安排,全市大、中、小学校捐款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单位须将全部捐款直接汇入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市基金会”)银行账户(户名: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账号:74715792997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门支行),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汇款账户信息要求一字不差,并在“汇款用途”或“附言摘要”栏注明“       (单位名称)扶贫济困日捐款”字样,索取汇款凭据。

  4.各单位将银行汇款凭据扫描件发至市基金会邮箱,注明捐款单位全名,联系人及手机号。市基金会在核对到账情况后向各单位开具电子捐赠票据并发回各单位的邮箱。(市基金会邮箱jyjjh@sz.edu.cn,联系人:邓老师、陶老师,电话:82386627、82208529)

  各单位需将捐赠情况在本单位公示7天,同时将捐款收据复印件报市、区(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5.各高校、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在7月12日前将本次捐款活动报表(附件2,各区填报汇总报表)报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6.市基金会将全部捐款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并由市教育局进行公示。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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