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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深圳市学习型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1-03-04 16:00 来源 : 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

  2020年我市开展学习型街道创建活动试点,得到各区大力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深圳高水平学习型城市建设,健全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关键之年。现就开展2021年学习型街道创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开展学习型街道创建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必然途径。各区要充分认识学习型街道创建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宣传把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推动本区域各行各业开展全民终身学习,保障其教育、学习权益,让更多的市民享受改革开放成果。

  二、强化指导,有序推进

  2021年深圳市学习型街道创建评估验收工作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个阶段进行(验收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教育局印发的《深圳市学习型街道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和《深圳市学习型街道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认真组织和指导本区学习型街道创建,做好迎接评估验收工作,有计划推进本区学习型街道建设全覆盖。通过学习型街道评估验收的单位,将给予扶持和奖励。

  三、对照要求,积极申报

  2021年深圳市学习型街道创建要求街道领导高度重视,认识清晰,目的明确、积极性高,街道创建条件比较成熟,申报街道各社区百分之百通过深圳市学习型社区评估验收。请各区汇总填报《2021年深圳市学习型街道创建申报表》,于3月12日前报送市教育局职终处(电子邮箱:zhenghao@sz.edu.cn)。

  附件:2021年深圳市学习型街道创建申报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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