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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学前教育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时间 : 2020-12-14 11:1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区(新区)教科研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的通知》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前教育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及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共收到项目申报材料62份。市教育局组织专家于2020年5月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共评审出48项深圳市学前教育科学保教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市级示范项目),全部立项为市级示范项目。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局于6月推荐48个项目上报省教育厅参加省级示范项目评审,经评审,共有29个项目获评广东省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省级示范项目),项目信息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立项名单并做好补助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3)。现将市级示范项目和省级示范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2)。

  一、资金下达及分配方式

  (一)省级项目资助标准。市县(区级)科学保教示范项目2个,按省文件资助标准每个项目资助96万元,由市区共同分担,市级财政为每个项目提供48万元经费资助。幼儿园科学保教示范项目27个,每项资助25万元,由市财政给予资助。

  (二)市级项目资助标准。幼儿园科学保教示范项目市级项目参照省级资助标准的60%给予资助,每项资助15万,由市财政给予资助。

  以上经费分两次拨付。

  二、项目培育目标

  结合我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实现“高标准办好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要求,以“聚焦现状、引领发展、合作研究、实践探索、凝练收获、促进提升”为指导思想,在实践中通过“梳理-学习-研究-开发-试点-培育-选用”的工作模式推动项目培育,构建以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教科研部门、高校、优质园所“三位一体”的合作研究模式。立足儿童视角、聚焦教师专业发展,丰富学前教育课程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成果,形成具有科学性、系统性、选择性、适宜性、兼具国际视野与深圳特色的幼儿园课程资源体系。

  三、项目培育时间要求

  深圳市学前教育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立项时间是2020年12月  10日。项目应于立项后4个月内,吸纳专家指导意见,完善开题报告,完成开题。开题时间最迟不超过立项后6个月。项目实施中期需接受一次中期检查。项目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结项,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的,结项时间可申请延迟一年,最迟结项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12月31日。

  四、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时须提交结项报告。同时,省级项目应对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的通知》附件1-1《广东省学前教育“新课程”资源体系子项目分类表》中“成果”形式指引,提交其他结项材料。市级项目参照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各项结项材料(开题报告、重要进展及成果、研究报告等)均须发送深圳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邮箱:xqjyc2088@sz.edu.cn

  附件:1.广东省学前教育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立项名单

             2.深圳市学前教育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立项名单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立项名单并做好补助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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