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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 : 2019-12-20 14:31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度,深圳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升教育治理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出台《深圳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教〔2019〕113号),进一步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文件质量。二是在局门户网站建立“规范性文件查询栏目平台”,并将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平台上向社会公布,以便公众查阅。三是按照市里统一要求部署,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不断优化教育领域政务服务。做好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平台等系统的信息录入和维护,共83宗事项、4700多条目,不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做好营商环境评价“政务服务”指标完善工作,做到了“一门进驻”“一窗办理”“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为100%,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为100%,事项办理的承诺时限为法定时限的60%以上,事项的“即来即办”率达30%。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申请材料,全面梳理需提交复印件的事项,对无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或可通过电子证照内部共享的一律取消提交复印件,做到免提交或免费复印。三是进一步清理证明事项,实现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取消了“设立校外午托机构”申请事项中的“资产来源及产权、资金数额等有效证明文件”“场地、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建筑质量合格证明”等四项证明,取消后采用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的办理方式。

  (三)开展法治专题培训。聘请市司法局专家开展2019年度法治专题培训,授课专家深入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我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处和局办公室为与会学员讲解了《深圳市教育局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教〔2019〕113号)和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培训对象为我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等相关工作人员约40人。

  二、推进行政决策制定规范化

  (一)做好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工作。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要求,在征求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我局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制定深圳市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同时列为听证事项)、修订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制定深圳市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并按规定和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核心环节),力争按时完成任务。

  (二)做好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深教〔2018〕318 号)等规定要求,会同局法律顾问做好我局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依法出具审查意见。

  (三)做好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合同管理办法》《深圳市教育局常用合同格式指引(试行)》(深教〔2018〕6号)等规定要求,将我局在行政管理和民事经济活动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订立的合同,都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并按要求开展合同的法律审查。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制定《深圳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相关工作。二是在局门户网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将我局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三是结合我局实际,修改完善《深圳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修改稿)和《深圳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修改稿)》,并公布实施。

  (二)制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教育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和《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9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深圳市教育局规范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暂行规定》,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实施。

  (三)严格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开展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7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对随机抽取的4家民办学校和4家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联合抽查,并将我局检查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社会公示(我局检查结果全部为合格)。二是统筹相关业务处室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并将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及时录入双公示平台,并同步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三是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网上培训,要求我局所有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36人),登录“法制教育网”完成网上培训学习及通过考试。四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共有21人报名参加,争取局里更多人员通过考核获得行政执法证。五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强我局行政执法辅助力量,经过公开遴选,确定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向我局派驻两名专业人员,驻点提供行政执法辅助服务。六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评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和案卷归档质量。

  (四)配置专门的法制机构和人员。我局高度重视教育法治工作,成立了专门的法制机构(政策法规处),并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教育立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普法、改革等相关工作。

  (五)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我局指定政策法规处作为专门机构,配备专用计算机,设立专门信息点,并明确“两法衔接”工作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按规定及时、规范录入“两法衔接”案件信息(2019年度我局无此类案件),并按照市“两法衔接”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保持投诉渠道畅通。设立执法投诉举报箱,在局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电子邮箱、热线电话及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及时回应市民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建议。

  (二)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一是严格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19年,我局共有行政复议案件6宗(我局作为复议机关的有4宗,作为被申请人的有2宗)。我局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和答复,并及时送达。二是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2019年度,我局有5宗行政诉讼案件(其中有3宗暂未开庭)。我局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局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

  五、稳步推进教育领域普法

  一是强化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宪法教育大讲堂”活动。2019年3月,联合市普法办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宪法教育大讲堂”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各直属学校至少开展一堂宪法公开课。截至2019年8月,全市729所中小学校开展了宪法公开课。二是稳步推进依法治校创建工作。为深入推进我市教育领域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我局于2019年6月组织开展了依法治教专题培训,进一步扩大依法治校示范效应。三是积极开展教育质量建设工作。根据市质量强市办要求,更新2018年深圳教育质量指数。会同教科院撰写《深圳教育质量指数分析报告(2010-2018)》,并报市质量强市办备案。

  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保障水平

  (一)做好我局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市司法局统一要求,做好我局公职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市司法局备案。

  (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按时向广东省教育厅和深圳市政府提交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同时将报告在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建议。

  2019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接下来,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部署,不断提升教育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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