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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深圳市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学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9-04-24 14:13 来源 : 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单位(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促进我市中小学科研兴校、科研强校,充分发挥基地学校在教育科研方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深圳市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学校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科研基地学校的职责与任务

  教育科研基地学校是指以校长主持的重大项目为载体,围绕学校整体发展、特色发展、课程改革、研究型教师及教育科研机制建设开展重大探索与试验的中小学校。其主要职责与任务是:

  (一)探索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路径

  基地学校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办学理念,开展由校长亲自主持的统领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重大课题研究,在“科研+管理”、“科研+课程”、“科研+教学”、“科研+队伍”、“科研+文化”等方面提升学校发展内涵,创建学校办学特色。

  (二)探索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典型案例

  基地学校针对本校存在的课程、教学、教研等突出问题,开展课程与教学改革研究,解决课程与教学实际问题,并围绕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构建富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促进教与学方式变革,成为我市推进中小学课程与教学改革的示范学校。

  (三)探索研究型教师培养路径和梯队建设

  基地学校针对本校教师队伍专业发展现状,推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科研培训、项目学习、成果应用推广等活动,积极探索研究型教师培养新路径,建设教师科研梯队,提高教师教育科研素养,打造我市教育科研骨干聚集地和孵化地。

  (四)探索建立良好的教育科研机制

  基地学校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积极探索教育科研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积极营造教育科研环境,形成“在研究中工作,在工作中研究,在研究中成长”的良好氛围;积极搭建教育科研平台,加快培育优秀的教育科研成果,成为教育科研成果培育的重要阵地。

  (五)发挥教育科研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基地学校认真总结教育科研工作经验,并运用好的经验指导帮助科研基础相对薄弱学校开展教科研工作,发挥基地学校在区域教育科研中的核心作用。同时,系统梳理和提炼教育科研成果,并做好成果推广应用,积极发挥教育科研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学校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校。

  (二)申报条件

  1.校长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领导力。主持过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出版研究专著,或主编教材。

  2.建立教育科研工作机制。学校建立教科研工作机构,配有专职人员和专门办公设施。建立教科研管理制度,对教育科研工作给予经费保障、时间保障及成果奖励保障。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学校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学校自愿申报,填写《深圳市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学校申报表》(附件1),编制《深圳市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学校建设方案》,请参考编制指南(附件2)。

  2.组织推荐。区属中小学自愿申报者将材料报送所属各区(新区)教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区(新区)教科研管理部门组织推荐,并按不高于限定的名额报送市教科院。市局直属学校根据自愿原则直接报送市教科院。

  各区(新区)限报名额: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区每区各6个,盐田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各2个。

  3.材料报送。2019年5月10日前各区(新区)、市局直属各学校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教科院。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市教科院617室,联系人:高元慧,电话:2591151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gzs@sz.edu.cn。

  (二)材料要求

  1.《深圳市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学校申报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

  2.《深圳市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学校建设方案》原件1份,复印件3份。

  四、评审数量和资助经费

  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学校评审数量和资助经费按照第一批标准,即设立20所,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每年每所学校资助19万元。

  五、评审程序和办法

  (一)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成立深圳市教育科研基地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领导任组长,统筹和领导教育科研基地学校评审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科院,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科研基地学校评审工作。

  (二)对申报学校资格审查

  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专家组评审

  1.初评。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审阅申报材料,评选出25所学校进入复评。初评成绩按70%计入总分。

  2.复评。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初评的学校进行复评,主要听取申报学校的校长作陈述报告(PPT演示申报理由和教育科研基地学校建设思路),复评成绩按30%计入总分。

  (四)审定评审结果并公示

  评审领导小组审定专家评审组提交的科研基地学校候选名单后,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授牌设立深圳市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学校。

  附件:1.深圳市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学校申报表

     2.深圳市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学校建设方案编制指南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8日

附件: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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