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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核查确认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9-04-30 16:33 来源 : 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推进工作的通知》(深教函〔2018〕1112 号)要求,全市10个区713所学校已在规定时间完成了对标自我研判,其中,达标学校543所,基本达标学校170所,自评达标率100%。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加快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认真开展对标研判和核查确认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52 号)要求,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已完成对标自我研判的基础上,落实做好核查确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开展核查确认工作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大核查确认工作力度,由区基教、民管和督导部门共同组成核查工作组,制定核查确认工作方案,把握好工作时间节点,按时对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辖区市局直属学校)进行核查确认,并及时将核查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帐,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做到依标整改,如期完成整改达标任务。核查确认工作要在5月31日完成。

  二、及时报送典型经验和案例

  各区(新区)要在对标自评、核查确认工作中,及时收集、总结学校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典型经验和案例,于6月10日前选报1所学校的典型经验和案例,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邮箱(电子邮箱:jjc@sz.edu.cn)。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加快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认真开展对标研判和核查确认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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