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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同意深圳新东方培训学校分教点备案的通知

时间 : 2019-05-24 17:44 来源 : 市教育局

深圳新东方培训学校:

  你校《深圳新东方培训学校增设教学点申请报告》等备案材料收悉。经核查,同意你中心增设以下分教点,并予以备案。

  1.福田香景大厦分教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香景大厦裙楼第三层-02;

  2.罗湖鸿翔花园分教点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鸿翔花园裙楼4.6.7座7-301A;

  3.南山四海公寓分教点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七路四海公寓2-5;

  4.宝安中洲华府分教点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中洲华府商业大厦三楼L317;

  5.龙岗家和盛世花园分教点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白灰围一路19号家和盛世花园2期1栋二层6A、8号铺。

  以上分教点招生对象:青少年;福田香景大厦分教点、罗湖鸿翔花园分教点办学范围:青少年外语培训及数学、语文、物理和化学中小学生课外辅导;南山四海公寓分教点、宝安中洲华府分教点、龙岗家和盛世花园分教点办学范围:英语培训及数学、语文中小学生课外辅导。分教点本身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由你校全额出资经营,不得对外转租、承包。加强管理,提高师资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安全等工作。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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