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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德育特色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 : 2019-06-18 14:15 来源 : 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有关要求,全面总结全市中小学在德育队伍建设、德育管理、课程开发、活动开展、德育评价等方面的特色经验和实践成果,努力打造一批德育特色品牌项目,市教育局决定开展中小学德育特色项目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

  (二)全市公(民)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二、征集标准

  (一)总体要求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提出的基本原则和不同学段的德育目标,德育特色项目应立足于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心理健康教育等5大德育内容,立足于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等6大育人途径,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并体现和代表区域、学校以及相应学段德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思路和发展趋势,突出特色性、原创性、实践性。

  (二)具体标准

  1.选题科学、目标明确适切,内容聚焦充实,措施具体,成效显著。

  2.项目必须经过3年以上实践应用和完善,师生和家长参与度高且反响良好,社会影响力大。提倡以实践类项目成果报告、论文或专著、教育叙事案例等作为成果形式。

  3.原创性高、可操作性强和受益面大,具有校本特色和可辐射性,便于交流和推广。

  (三)材料要求

  1.项目介绍文本材料:版面文字数(含图片图表所占版面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要求文字简洁,行文流畅,重点突出。

  2.需填报《深圳市中小学德育特色项目推荐表》。

  三、征集名额

  (一)区级特色德育项目:每区限报2项。

  (二)学校特色德育项目:市局直属学校每校限报1项;福田、罗湖、南山、龙华、宝安、龙岗、每区限报12项;宝安、龙岗每区限报15项;盐田、光明、光明、坪山、大鹏各新区限报5项。同一学校最多只可申报1项。

  四、评选认定

  在各区和市局直属学校申报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最终确定首批深圳市中小学特色德育项目并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以适应形式向全市进行成果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新区)要把本次征集活动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予以高度重视,大力动员辖区学校积极参与,并认真组织好区级评选活动,真正推选出一批能够代表区域德育工作水平和特色的项目。

  (二)各区(新区)要把本次征集活动作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重要契机,全面总结本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成效和做法,梳理德育工作方法和路径,并加强对优秀项目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三)各区(新区)和申报学校应确保项目的原创性和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版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市教育局拥有获奖项目的使用权。

  (四)各区(新区)和申报学校应认真填写《深圳市中小学德育特色项目推荐表》,连同项目申报文本纸制材料(A4规格)一式2份,一并以区为单位于6月30日前报送至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深圳市教科院633室,相关文本和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deyu@sz.edu.cn。联系人:卢艳红,联系电话:15899777925。

  附件:1.深圳市中小学德育特色项目推荐表

      2.深圳市中小学德育特色项目推荐汇总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0日

附件: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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