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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时间 : 2019-07-18 17:07 来源 : 市教育局

各高校,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有关单位(学校):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教育科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126号)文件精神,在各高校、各区(新区)、各直属单位(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全市共收到各类申报材料1755份。经资格审查、专家网络匿名初评、专家复评、评审专家组组长复审(重大招标和推广应用入围项目答辩)等环节,共评审出拟立项课题332项,其中拟立重大招标课题6项,拟立推广应用课题5项;拟立年度资助课题179项(含重点资助44项、一般资助135项);拟立年度非资助课题142项(主持人单位配套资助)。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立项课题组应尽快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尽早组织开题,并将实施方案和开题情况通过所在单位(区或院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报送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规划办”)。

  二、课题管理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负责课题研究的各项事务。课题主持人要主动向单位领导请示沟通研究活动的组织方式,有效开展课题研究活动。课题主持人要严格执行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资助与管理办法》及所在单位有关管理制度,做好课题自我管理工作。

  三、课题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的日常管理,加强对课题研究活动的组织与指导,督促各课题组合理拟定研究进度,持续开展研究活动。课题研究时间自立项时开始计算,要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须向市规划办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

  四、立项为资助课题的,资助标准为:重大招标课题每项10万元,推广应用课题每项10万元,年度重点资助课题每项5万元,年度一般资助课题每项2万元。经费下拨方式为:各高校、市局直属各单位(学校)课题资助经费直接下拨到单位(学校)账户;各区(新区)学校的资助经费先下拨至所在区财政部门,由区财政部门再拨付到课题所在单位账户。各课题主持人按所在单位财务管理程序申请使用。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及各区(新区)教科研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争取配套经费。

  五、各课题研究材料(开题报告、重要进展及成果、研究报告等)均须报送深圳市规划办备案。市规划办邮箱:szjykxghb@sz.edu.cn。

  附件: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课题立项名单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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