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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的通知

时间 : 2019-09-18 16:42 来源 : 市教育局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全面加强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的安排与落实,确保开齐开足德育课程及按规定落实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安排,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安排,对于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安排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德育课程教学的效果,提高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开展的成效。

  二、全面落实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的各项要求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道德与法治课,无减少课时和挪用课时现象;要充分发掘和利用课程资源,在教学中落实好“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要按规定配备教师,将课程教育实效纳入教师工作评价体系,将思想道德素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进行地域文化、传统美德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切实提高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

  三、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安排的规范管理

  (一)确保课时。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加快共青团、少先队活动载体建设,共青团、少先队活动要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的活动课。

  (二)推进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科学设计共青团、少先队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把加强共青团、少先队思想品德教育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有力推进。

  (三)落实共青团、少先队活动的经费。加大对共青团、少先队活动的经费投入,支持学校教育公用经费中对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及阵地建设、辅导员培训等予以保障。

  (四)开展共青团、少先队教研活动。各中小学要倡导和推动以大队辅导员为主,吸收年级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课程专任辅导员成立教研组,开展共青团、少先队的活动设计和课题研究。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分级开展共青团、少先队活动课教研、现场观摩、评比等活动,推出一批高水平的共青团、少先队活动课程教研成果。

  四、切实加强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安排的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教育部门要将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安排纳入教育教学评估体系,作为督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学校和校长进行评价的重要指标。要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将之作为评优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依据。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设立家长接待日、组织教师家访和建立社区活动联系卡等方式,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共同做好德育工作。各地各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要充分认识到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指导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对课时安排、活动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等进行科学规划,确保学校德育工作及团队活动有效开展。

  (二)加强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辅导员队伍建设。各区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做好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辅导员队伍的选拔、聘任、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教师和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中小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关心少年儿童成长的社会各界人士做校外辅导员,参与组织学校少先队活动。

  (三)加强共青团、少先队活动阵地建设。各区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完善共青团、少先队活动阵地,要将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活动阵地等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设和使用好校外共青团和少年队活动阵地,充分利用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基地等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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