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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4年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招录紧缺专业公务员深圳市教育局职位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

时间 : 2024-03-21 17:22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根据《深圳市2024年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招录紧缺专业公务员公告》,现就深圳市教育局职位考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

  相关人员名单请于面试后次日登录深圳组工在线网站查询,请入围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我们将及时与本人联系。

  二、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为3月23-24日,体检地点为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福田区笋岗西路3002号),体检后将安排心理素质测评。

  三、体检须知

  体检当天,报考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依时到指定地点报到,跟随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检。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检的,请提前一天向工作人员申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体检作弊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经体检机构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领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机构。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五、关于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天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0755-82227795。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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