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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 : 2023-10-07 17:49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以公开招标方式自行采购深圳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审计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审计项目

  二、项目要求

  1.协助我局审查培训机构账务制度是否符合民办企业财务要求或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协助我局审查培训机构收费项目是否合规、支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抽逃资金情形),学员预收费用是否全部存入监管账户;

  3.协助我局审查机构除监管账户外其他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户、结算户)的财务信息是否合规;

  4.根据财务数据分析机构的资金投入状况、营业状况、对机构可持续性做初步判断,并向我局提供咨询意见;

  5.协助我局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和财务年度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经费预算与服务期限

  本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含税),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一年。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一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能为同一控股股东。

  五、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一)投标会计师事务所简介、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团队成员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简历。

  (三)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内如有相关领域/项目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投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深圳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审计项目”字样,及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招标文件提交

  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3年10月17日(星期二)下午18点前,将投标资料电子件打包发送至以下邮箱,纸质材料一式5份邮寄至以下地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67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pxjg@sz.edu.cn;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755-88125705。

深圳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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