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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知识问答(二)

时间 : 2022-04-13 07:12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方案》),启动第三周期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我们将分两期就《方案》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六、监测学科领域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实施情况,对标《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确定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为监测的九个学科领域。

  监测的主要内容有两大方面:一是学生在九个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质量状况。二是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相关因素,如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情况等。

  七、监测周期及学科是如何安排的,有什么考虑?

  答: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三个学科领域。第一年度监测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第二年度监测语文、艺术、英语,第三年度监测德育、科学、劳动。主要考虑是:一是工作的延续性。为确保不同周期的跨年分析和增值评价,原有6个学科的年度安排不变,新增的心理健康、英语、劳动3个学科分摊至每年。二是实施的经济性。艺术演唱和英语听力测试均需要使用耳机等视听设备,考虑便于组织实施和降低成本,安排艺术和英语同年监测。三是结果的有效性。劳动教育目前处于起步阶段,为给各地开展劳动教育留有时间,确保监测结果科学有效,故将劳动监测安排在周期内最后一年。

  八、监测样本是如何抽取的?

  答:根据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生量大、面广的特点,监测采取三阶段分层抽样方法,包括区县、学校和学生抽样。其中,根据人口总量、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状况,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取样本县(市、区),占全国总县数十分之一左右(每年约340个)。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方法,在样本县(市、区)抽取样本学校,原则上每个样本县(市、区)抽取12所小学、8所初中。在样本学校随机抽取学生,原则上每所样本小学抽取30名四年级学生、样本初中抽取30名八年级学生。监测结果能够代表全国和各省份的整体水平。

  九、监测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答: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过程监督,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报告研制等工作。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协调和指导。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测试。

  十、《方案》中关于加强监测结果运用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强化结果运用是《方案》的一大亮点,也是新一轮监测的主要改进方向,主要提出了以下举措:一是丰富了报告类型。新增了政策咨询报告和区县监测诊断报告,发挥监测服务政策调整和改进一线教育教学的作用。二是明确了使用方式。《方案》专门增加了“结果运用”部分,指出要从服务决策咨询、督促问题改进、支撑督导评估、引领质量提升四个方面运用监测结果,明确了向省政府反馈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将监测结果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等工作的参考,宣传推广典型地区经验案例等具体举措。三是强化了地方责任。提出各地要探索监测结果与政策调整的联动机制,建立省级统筹、区县为主的监测结果运用制度,注重有关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加强地方监测机构建设等要求,强调监测结果要下沉到区县和学校,切实发挥监测服务教育教学改进的作用。




内容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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