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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采集2018-2019学年全市幼儿园办学基本信息的通知

时间 : 2019-11-27 09:16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学前教育办学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18〕3号)要求,提高我市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和公众服务水平,从2019年开始通过网上填报方式采集全市各类幼儿园(含小学附属幼儿部)的办学基本信息。现就做好2018-2019学年幼儿园办学基本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时间

  (一)信息采集时间段。2018-2019学年幼儿园办学基本信息采集时间段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二)信息提交时间。2019年10月31日前,所有幼儿园应在网上填报并提交办学基本信息。

  二、信息采集方式

  (一)登录系统

  1.幼儿园输入网址:http://ertong.sz.edu.cn/,进入“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点击“系统管理平台”进入;

  2幼儿园信息管理员应使用本园管理账号,登录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二)信息填报

  1.在“系统管理平台”页面左边的菜单栏点击“幼儿园信息采集”,进入填报页面填报信息;

  2.逐项填报信息,可随时点击〔保存〕信息按钮,保存已填报信息;

  3.所有信息填报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信息。

  三、信息审核与报送

  (一)信息审核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须通过“系统管理平台”审核幼儿园填报的信息,对信息填报完整无误的予以审核通过;对信息填报有误的,予以退回并要求重新填报。未通过审核的幼儿园将无法导出相关办学基本信息。

  (二)信息报送

  各区审核确认本辖区所有幼儿园本学年基本信息填报无误后,点击〔导出〕按钮,导出所有信息,电子版和打印盖章纸质件,于2019年11月8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传真:88101857;电子邮箱:xqjyc2088@sz.edu.cn)。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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