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在园儿童学籍信息采集及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工作 答疑十二:上学年已申请补贴的在园儿童需要再次申请吗?
时间 : 2017-09-20 10:29 来源 : 市教育局基教处(学前处)
2017-2018学年在园儿童学籍信息采集及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工作 答疑十二:上学年已申请补贴的在园儿童需要再次申请吗?
答:需要。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上学年已申领补贴的在园儿童
监护人登录系统填报页面后,修改或补充填报相关的信息后,点击{申请补贴}按钮,再次申请本学年补贴,如果不点击{申请补贴}按钮,系统将自动视为放弃。
(二)上学年已申请但因故未领取补贴的在园儿童
监护人登录本系统后,了解上学年未通过申请资格核验的项目及原因。办妥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学籍信息〕,再点击〔申请补贴〕按钮,再次提交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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