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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深圳市中等学校优秀学生和特区模范少年的通知

时间 : 2017-05-18 15:17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中小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青少年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和谐发展,为全市学生树立品学兼优模范榜样,决定评选2016-2017学年度深圳市中等学校优秀学生和特区模范少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二、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类别为优秀学生和特区模范少年两个系列。其中优秀学生评选标准与往年度评选的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准一样,从本年度开始统称为“优秀学生”。

  根据深圳城市特色,结合我市中小学生八大素养特质,本次评选新增特区模范少年系列。该系列分设美德少年、阳光少年、上进少年、环保少年、科技少年等五个评选子项。

  三、推荐指标

  (一)优秀学生推荐指标

  1.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龙华每区可推荐10人,坪山、光明每区可推荐5人,盐田、大鹏每区可推荐3人,市局直属学校每校可推荐2人。

  2.为支持学校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各有民族班的学校均可推荐1名民族班学生参评,所推荐学生不占各区、各学校分配名额。

  (二)特区模范少年推荐指标

  模范少年作为此次评选的创新项目,分别设有5个子细项,每个项目名额为: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龙华每区可推荐3人,坪山、光明每区可推荐2人,盐田、大鹏每区可推荐1人,市局直属学校每校可推荐1人。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初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学生守则、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健康的心理素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环保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乐于探究,勤于动手,近三学年(2015年9月1日至今)90%以上课程成绩优秀(不得有不及格科目),或90%以上模块学习评价不低于良好或B等级,德育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优秀。

  3.近三年曾获得下述1项及以上荣誉:(1)区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2)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职能部门表彰奖励;(3)区级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干部”等荣誉称号。

  4.坚持锻炼身体,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课成绩优秀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

  (二)特区模范少年评选条件

  1.美德少年: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热心帮助他人,不欺凌弱小,懂得包容、感恩和分享,得到学校、家长、老师和同学的一致认可。

  2.阳光少年:身心健康,热爱运动,热爱生命,乐观向上,经常帮助和带动他人保持身心健康,在学生社团中发挥主导作用,团队意识强烈,具备较高的感召力。

  3.上进少年:勇于克服学习和生活困难,经常向老师和同学请教问题,学习刻苦,勤于思考,模范遵守课堂纪律,近三学年成绩上升特别明显,得到班主任和同学的认可。

  4.科技少年:热爱研究和发明,经常阅读科谱读物,善于创新解决生活中的小问题小困难,发表过科技创新的文章,有科技创新的作品和区级以上获奖案例。

  5.环保少年:热心公益和环保事业,积极参加环保和垃圾分类相关的知识教育和公益活动,有自己的宣传理念、作品和实践活动,在学校或社区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表彰办法

  凡被评为2016-2017学年度市级优秀学生和特区模范少年者,市教育局将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各直属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推荐,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候选人名单及简况、评选条件要一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示5天以上。

  (二)如实提供被推荐人材料各一式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推荐材料有关要求请详细参阅附件2),推荐材料不予退还,请保留原件:

  其中优秀学生的申报材料为:

  1.经过核实的推荐表(双面打印);

  2.张榜公示和公示结果;

  3.被推荐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4.被推荐人近三学年德育考核表复印件(A4规格)或学生操行表现证明;

  5.被推荐人学籍册记录的各科学习成绩复印件(A4规格);

  6.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复印件(A4规格)。

  凡申报特区模范少年的,在以上资料基础上,还应提交证明其相关事迹的图片或视频光盘。

  (三)各区、各校必须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切实保证候选人推荐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候选人材料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材料有涂改、编造痕迹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报送的。因审核和把关不严导致被推荐人姓名等信息错误的,所颁发证书一律不予更换或补发。因个人原因导致证书遗失的,一律不予更换或补发。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错漏严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并填写汇总表(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wangjb@sz.edu.cn)。各单位的汇总表以及候选人的推荐材料,请于5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报送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077室。

  附件:

    1.深圳市中等学校优秀学生推荐表

  2.深圳市中等学校特区模范少年推荐表

  3.关于报送材料的有关说明

  4.深圳市2016-2017学年度中等学校优秀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5.深圳市2016-2017学年度中等学校特区模范少年推荐名单汇总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8日

  (联系人:王佳斌,电话:8812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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