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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深圳市中小学“十佳”校训、校歌、校徽评选活动承办单位的公告

时间 : 2017-10-17 14:02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加强文明校园建设,丰富校园文化,推动广大中小学校进一步提升办学理念和校园文化氛围,市教育局拟开展深圳市中小学“十佳”校训、校歌和校徽评选、表彰及宣传工作。本次评选拟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媒体承办,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办事项

  (一)深圳市中小学校训、校歌和校徽的征集工作;

  (二)成立评审委员会,并通过新媒体向广大学生、老师和家长征求意见,评选出深圳市“十佳”校训、校歌和校徽;

  (三)制作相应的奖牌和奖杯;

  (四)在平面媒体上宣传、推介相关的优秀获奖作品;

  (五)所有以上事项应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平面新闻媒体宣传资质。

  (二)同类项目经验:投标人须在近两年内具备同类项目的业绩或优秀个案(含获奖作品)。

  (三)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明及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且证件年检合格。

  三、投标申请人竞标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各1份;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企业名称、资质、证照、工商注册信息、规模、设备、人力、地址等相关资料,招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四)整体项目策划方案和时间安排。

  四、投标报价

  报价中应包含整个视频创意、制作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五、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2日,开标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报名地点

  深圳市教育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C2077室

  报名联系人:王佳斌,电话:88121515、18922866880

  电子邮箱:wangjb@sz.edu.cn

  附件: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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