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首页 > 教育局主站 > 教育服务 > 服务学生(家长) > 高中教育 > 通知公告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18年深圳市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送省节目展评)舞台专业机构的公告

时间 : 2018-06-01 15:48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深教〔2015〕436号)有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遴选“2018年深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送省节目展评)”舞台专业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

  二、 项目内容

  承办“2018年深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送省节目展评)”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办公场所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运营满3年以上从事本行业的专业机构。

  (二)有较强的专业团队和较高的敬业精神,曾有服务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社会信誉度高。

  四、承办任务

  承办“2018年深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送省节目展评)”项目舞台现场执行团队服务、音响设备等相关费用,此项活动属中小学生表演类节目展评,含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戏曲等专场展演。展演时间4天,包括舞台催场、剧务、化妆、道具等舞台导演团队服务,以及表演用无线话筒、20个耳麦等设备租用。展览场地为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南山区西丽茶光路北侧,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旁)。

  五、经费预算

  “2018年深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送省节目展评)”项目经费为人民币玖万伍仟元(95000.00元)以内。

  六、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圳市教育局于2018年6月1日(星期五),在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网站发布项目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需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2018年6月6日(星期三)16:00前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至深圳市教育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2018年深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送省节目展评)”字样。

  (三)我局将采取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认,于2018年6月7日前确定一家承办单位,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将与承办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深圳市教育局C2077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szyishu@sz.edu.cn 

  联系人:牟林芳

  电话: 0755—88125677

  

  附件:2018年深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送省节目展评)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