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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征求《深圳市督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 : 2017-04-25 00:0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等新规定,以及深圳市督学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形成《深圳市督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为增强该《办法》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止。

  二、征求意见内容和要求

  请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有关要求,立足深圳教育实际,就《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请注明建议修改的条款及修改后的表述。

  三、征集方式

  (一)发送邮件。电子邮箱:szdds2087@sz.edu.cn。

  (二)投递信件。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2087室,邮政编码:518035,收件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收件人:杨老师。

  (三)发送传真。传真电话:0755-88101500。

  欢迎社会各界关注深圳教育督导工作,为督学队伍建设与管理建言献策。我局将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作为制订《办法》的重要参考。

  附件:《深圳市督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5日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8125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