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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深圳市中小学校规划设计建设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情况

时间 : 2019-01-21 18:48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教育局于2018年12月19日至通过市法制办和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征集<关于进一步提高深圳市中小学校规划设计建设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期间共收到8条意见建议,经研究,采纳5条,部分采纳2条。具体如下:

序号

反馈单位

(个人)

原文

修改意见

是否采纳及修改情况

不采纳理由

1

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停车发展有限公司

(七)增强地下停车设施配置。

充分利用土地,结合地质情况,合理确定地下室规模和层数,合理确定地下停车位数量,确保满足学校教职工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有条件,学校可加大地下空间开发,新改扩建项目地下停车场不低于两层;地下室内为大型校车设置充电停放设施;设置交通疏导功能,规划建设家长接送等候区域,实现人车分流。

 

(七)增强地下停车设施配置。

充分利用土地,结合地质情况及周边路网承载力,合理确定地下室规模和层数,合理确定地下停车位数量,有序组织车行及人行交通,确保满足学校教职工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在满足校园管理及师生安全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学校加大地下空间开发,兼顾考虑社会停车需求,提供一定数量的对外开放停车位。新改扩建项目地下停车场不低于两层,优先采用智能化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地下室内为大型校车设置充电停放设施;设置交通疏导功能,规划建设家长接送等候区域,实现人车分流,增强校园安全性。

部分采纳。在文件中不提及“在学校增设社会停车服务功能”相关内容,其它意见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在文件中表述。

市法制办提出: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 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指导意见》作为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与作为上位法的教育部令存在冲突;此外,在学校建设社会停车场所利用的是学校用地,但学校不具备经营社会停车场的主体资格,增设社会停车场存在产权归属和经营权益分配等问题,如何确定校方和停车场建设出资方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管理责任等问题有待明确;同时,在学校用地范围内增设社会停车场,无疑会给学生、校园环境带来安全隐患、噪音和空气污染、阻塞学校周边交通及其他社会问题等影响。因此,建议按照教育部令第23号有关规定,删去相关内容。

2

深圳商报记者黄青山(13316875166)

 

“可不可以配建个大型公共停车场?还有希望建个高楼别让学校过几年又饱和了。”位于梅林一村大型社区的梅香学校目前正开工,大型挖掘机拖土机在工地上忙碌。连日来梅林一村众多居民一方面为有新学校开工欣慰,另一方面也为该项目规划的短板纷纷吐槽。
记者多日采访获悉,周边居民最盼望有三,一是借项目开工配建一个共享式公共停车场,缓解周边高密度社区和商业区停车难。二是在空间规划上有创新突破,希望建一栋高楼为学校后续扩容预留空间。三是希望校园建筑顶层配建空中绿化立体绿化空间。 
不要浪费最后一个空间机会。
梅林一村4区居民龙先生在小区网群上表示,梅香学校本为小区休闲公园,广大居民为建学校纷纷配合理解。同时也希望这个项目更多造福田小区居民,主要就是希望能搭项目便车,复合利用土地,配建一个大型公共停车场。根据这一热点片区的车流,可以设计建成2000个车位的大型共享式地下停车场。
在家乐福商场上班的徐经理说,公共建筑配建地下停车场,这是节约集约土地的有效办法,也是最经济的办法。梅林一村社区有6000余户居民,社区车辆约5000余辆。小区的规划车位只有约1500个,缺口达3500个。而学校项目周边的家乐福田商业街,龙尾路食街都是车流为患,公共车位少得可怜。梅香学校地块占地达2.3万平方米,是梅林片区最后一块可以配建公共停车场的地块,希望政府部门不要把最后一个空间机会浪费了。希望有关部门能考虑民意,配建大规模的地下停车场,解决这一片区的车位增量。
在龙尾路食街经营餐饮的刘老板说,再在龙尾路食街停车太难了,食客开车过来动辄吃罚单。而周边几乎无法找到车位。梅香学校只有一路之隔,真是希望学校地下有停车场,让周边的商业客流有个停车的空间。
建工部门回应,学校项目有限制
关于学校项目是否可以配建大型停车场,记者专门采访了福田区建工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说,梅香学校在规划征集阶段就有市民多次提出,该局也把市民意见转给设计部门和规划国土部门。而规划审计部门的意见是,学校属于教育类公共建筑,对学生安全有特别规定,不得配建大规模的停车场。目前该项目也建有地下停车场,主要是学校自用,可提供车位192个(其中含38个配充电桩停车位)。
对于建工局的意见,社区居民并不认同。从事建筑设计的宋先生说,福田区前几年获得了国土部节约集约利用国土示范区的称号,而梅香学校的规划设计根本没有体现节约集约理念。当周边十几万居民饱受停车难的困扰,该学校在2万平方米的地下空间里设计192个车位自管自用。这太奢侈了,也太浪费资源了。而且现有设计的车位与学校空间没有分隔还会留下管理和安全的隐患。
市民王先生表示,大型公共地块建大型停车场已经有先例。市民中心的广场公园就配建了大型地下停车场有二千多个车位。梅香项目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通道可以与校园空间分开设计,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这一点在设计规划上很容易做到。
市民盼改改多层低空间
关于新学校建筑群,市民也有话要说,市民邓先生表示,梅香新学校有ABC三座建筑群,A栋和B栋为六层,C栋仅为四层。这样的层高和空间,过不几年学校有会喊饱和,又会搞改扩建。希望该学校在规划上创新突破,争取建一栋高层建筑,例如12层,16层,以此扩大空间容量。此举可避免新学校一建成就饱和,建了拆、拆了建的怪圈。高层建筑可辅助功能包括电建室、图书馆、老师办公室、休息室、年青老师公寓,让六层的合规空间留出更多学位。
对于市民此方面的反映,福田区建工部门表示,中小学建筑设计有着严格的国家标准要求,这方面并没有对深圳中心区这样的高密度城区有变通条文。尽管如此,作为职能部门还是会向居民群众作好解释工作。
此外还有居民建议,希望新学校建筑顶层作加层加防护加防水设计,为校园立体绿化预留空间。对此建工局表示会充分考虑并在规划和建设中具体落实。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梅香学校的规划建设建议的后续反响。
新闻链接
梅香学校项目概况
福田区梅香学校(梅园学校)项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片区梅怡路和梅亭路交汇处西北角。项目设计为新建一栋集地下停车库、普通教室、专用教室、体育馆等相关配套用房于一体的教学综合楼。新建总建筑面积48852.02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7349.46平方米(含架空核增2793.79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1502.56平方米。可提供车位192个(其中含38个配充电桩停车位)。本项目用地面积为23434.34m2,建筑楼由A座、B座、C座三栋组成。地下室两层,A座地上6层,B座地上6层,C座地上4层。

部分采纳。在文件中不提及“在学校增设社会停车服务功能”相关内容,学校建设高层建筑及为校园立体绿化预留空间两项意见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在文件中表述。

市法制办提出: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 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指导意见》作为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与作为上位法的教育部令存在冲突;此外,在学校建设社会停车场所利用的是学校用地,但学校不具备经营社会停车场的主体资格,增设社会停车场存在产权归属和经营权益分配等问题,如何确定校方和停车场建设出资方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管理责任等问题有待明确;同时,在学校用地范围内增设社会停车场,无疑会给学生、校园环境带来安全隐患、噪音和空气污染、阻塞学校周边交通及其他社会问题等影响。因此,建议按照教育部令第23号有关规定,删去相关内容。

3

中建钢构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

    

马超

 

 

1、学校建筑,应该在设计上提高至少提高一个质量等级。

2、学校建筑要成为最安全的建筑,建议大力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这也是最符合中国国情,且最安全的建筑。

3、学校建筑要要求绿色环保,便于改造升级。

4、深圳用地十分紧张,停车难问题也十分突出,建议考虑立体停车设施。中建钢构负责实施的南山大磡小学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做到了安全、绿色、快速建造,并可方便改造升级,是一个非常好的参照案例。

中建钢构可以提供设计、建造等一体化咨询和服务,愿为深圳的学校建设贡献力量。

部分采纳。

第1条在文件中已有相关表述;第2、3条意见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对文件作出修改。

按市法制办意见,学校不宜增设社会停车功能,学校车辆停放基本可通过校内地下停车设施解决,正常情况下不考虑立体停车设施。

4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1.建议修改完善“(七)增强地下停车场设施配置”中停车场不低于两层的表述,停车场的规模应根据学校周边网承载能力和时间交通需求科学设定;建议增加“车辆即停即走区域”的表述。

2.建议“(十六)完善学校周边配套建设”中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工程设计考虑;建议增加“完善新改扩建学校交通设计,新建学校在选址阶段、改扩建学校在方案设计阶段应开展交通影响评估,并提出相关解决措施”的表述;在完善学校周边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中,建议增加设置“过街信号灯”及“即停即走泊位”

采纳。各项意见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在文件中表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