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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情况

时间 : 2019-03-29 16:29 来源 :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于2019年2月26日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有关规定,现就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意见建议内容

采纳情况

1

有关“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我市”等建议相应改为全称

拟采纳。

2

第四条“评审委员会由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专家、学者等组成,每届任期3年建议将每届评审委员会的任期修改为5年,与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拟采纳。

        感谢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深圳学生资助工作。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