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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将有哪些新举措?——创新发展公办园

时间 : 2019-07-10 00:0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5月6日下午,市政府在市民中心大礼堂召开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解读最新发布的两个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文件,对下一阶段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进行总部署总动员。

  

  如何创新发展公办幼儿园?

  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在保证办学方向、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科学保教等方面的辐射引领作用,示范带动全市幼儿园走普惠优质发展之路。

  (一)创新办园体制。

  大力发展实行“以事定费”管理,利用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公办幼儿园。我市教育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利用国有(集体)资产举办(其中教育行政部门需与其他组织合作举办)的幼儿园,符合事业单位登记条件的,按程序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创新管理体制,公办幼儿园日常运行经费实行“以事定费”管理,按生均标准给予财政拨款。创新用人机制,实行教职工全员岗位聘用管理,按需设岗,以岗定薪,高起点配备教师队伍,专任教师须100%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创新监管机制,公办幼儿园按要求规范办学、阳光招生、配备教职工、保障工资待遇等,主动公开办学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办学行为督导、执法监管等,依法依规办学、依法治教。建立学前教育智慧管理平台,推动家园共建共管。创新示范引领机制,成立“公办学前教育集团”,建设以公办幼儿园为核心的“学区联盟”,完善优秀人才流动机制,交流输出幼儿园管理、课程教学研究等经验。

  (二)拓宽建设途径。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落实区级政府建设责任,深挖各街道潜力,围绕各社区布点,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以新建幼儿园为主,转化存量幼儿园为辅,通过居住区配套、城市更新配建、土地整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或改造其他建筑物等方式,积极挖潜筹集园舍资源,多途径扩充公办幼儿园。市政府按年度下达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下同)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各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各区要将产权属于政府的新建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幼儿园。将承办协议到期的现有政府产权幼儿园全部转为公办幼儿园,其中承办期间达到市一级及以上办学等级、依法依规办学的,原承办方可根据自愿原则接受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管理,执行全市统一的公办幼儿园办学标准与管理要求;承办期间未达到市一级办学等级或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律交回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鼓励承办协议未到期的提前转型。鼓励原村集体、国有企业利用自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转为公办幼儿园。

  (三)建立生均拨款制度。

  根据“以事定费”的原则核算幼儿园日常运行经费,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按照成本合理分担原则制定生均运行经费拨款基准,各区可结合实际分类制定本区生均运行经费拨款标准。公办幼儿园的基本建设、开办和大型维修修缮经费由各区按需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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