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0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22 【字体:

各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通知,现将我市2020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申请

  考生对本人2020年1月自学考试某科目的成绩有疑异的,可持本人自考准考证、身份证到我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受理时间:2020年5月22日-6月2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地点: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一楼招考服务大厅(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联系电话:0755-82181999。

  二、复查范围

  (一)我省自学考试答卷复查范围仅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等项目,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答题评分宽严等不在复查范围内。答卷复查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原件及其副本,也不得复印答卷。

  (二)我办仅接受在我市参加2020年1月自学考试考生的复查申请。

  三、复查结果反馈

  复查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查科目成绩总分,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查询。

  四、特别提

  目前我市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并服从工作人员现场指挥。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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