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划线工作顺利完成。今年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高、职高、技工学校)的最低录取标准(分数线)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六科原始总分、单科等级、初二生物与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等条件划定。
今年我市中招录取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高中学位建设成效初显。今年,我市安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7.8万人,其中公办普高招生计划5.9万人,较2021年增加1.28万人,公办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较往年下降,更好地满足了考生入读公办普高需求。
二.指标到校政策进一步优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生提前单独批次录取后,计划完成率较往年有较大提升,增加了相对薄弱初中学校考生就读优质普高的机会。
三.近年来新建公办普高办学质量得到市民充分认可,考生报考意愿较强,初步实现了新建校“办一所优一所”的目标,高中多样特色发展呈现“新态势”。
我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投档原则
2022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投档比例为1∶1。
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同分比较原则”录取,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2)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3)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中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普高自主招生已于7月24日完成录取;
■普高指标生已于7月25日完成录取;
■第一批学校于7月26日录取;
■第二批学校于7月27日录取;
■列为第三批的部、省属(含跨市)中职类学校于7月28日至8月1日由省招办组织录取。
民办普高划线录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录取,并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
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于8月2日至3日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填报第二次划线录取志愿,参加相关学校第二次划线录取,增加录取机会。
参加了我市今年中考但未被任何高中阶段学校划线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民办普高补录安排在第二次划线录取后进行,补录计划在本校2022年招生计划内安排。招生对象为参加了2022年我市中考,尚未被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含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参加民办普高补录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考中招管理系统(http://www.szzk.edu.cn)统一填报补录志愿,由市招考部门按中招录取办法统一划线录取,详细情况可在“深圳招考网”中考中招栏查阅。
中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今年中招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学校在本校内通过互联网进行阅档招生。
每批次录取工作结束的第二天,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https://szeb.sz.gov.cn/szzkw/)查询录取结果和各高中学校报到注册时间。录取通知书将于每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由招生学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转录。如不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按照相关规定,中招录取结束后,我市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市招考办提供的录取名册,为录取学生建立高中学籍档案,如考生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即使进入高中学校就读,也无法取得高中学籍。如无高中学籍,将无法获得高中毕业证,影响高考报考。因此,考生要珍惜自己的录取资格。
贯彻落实“阳光招生”政策
为确保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公办普高录取名单及时备案制度。第一批录取结束后,市招考办将公办普高录取数据刻录成光盘,移交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和基础教育处备案。各相关部门形成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办普高录取的考生均符合录取政策。
市教育局将严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中招工作进行监督。我市招生录取咨询投诉电话为82181999,市招考办将及时解答考生和家长关于招生政策方面的疑问,对举报线索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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