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转发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11-11 【字体: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关于民航招飞有关部署要求,2022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等5所高校将在我省招收高中毕业生民航飞行学员,为配合招生单位做好招飞工作,现将《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1〕4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做好相关招飞工作。

  一、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在向各招飞单位申请报名同时,必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kzt/mhzf)进行注册、报名招飞,并参加后续招飞选拔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对招飞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导处、年级长、班主任和校医等组成的招飞工作小组。

  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广播等媒体,全面宣传2022年度民航招飞政策要求,特别是要将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法、面试时间地点安排、体检等重要信息传达到每一名考生,避免漏报、迟报。

  三、民航招飞单位将于2021年1129日(星期1:30在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地址:龙华区福城街道桔塘社区,电话:85261099)设立初检站,由各学校统一组织到初检站参检。学生预选初检时带《2022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员报名表》和身份证、视力验光单,否则不得参检。因场地停车位有限,请绿色出行。预选初检合格名单在各招飞院校指定网站公布。

  四、请各学校汇总《2022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将学员名册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发送到我办电子邮箱:szzb-gk@sz.edu.cn。

  各学校要认真研究我省高考录取规则,指导学生统筹兼顾做好报考招飞院校和普通院校的工作。请各学校积极配合招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确保2022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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