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报名点):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通知精神,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证书”考试)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公布3+证书考试成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省教育考试院将于1月29日16:00起向在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绑定的考生手机推送成绩;16:20起,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ID:gdsksy)小程序和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查询成绩。2月5日15:00起,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考生成绩公布方式见附件1。
(二)成绩排位原则。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参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总分(即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
二、成绩复查
(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查到成绩后,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2月2日9:00-17:00时,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报名点)提出查分申请,各有关中学(报名点)于2月2日18:00前将申请查分考生名单通过“深圳市招生办教育考试考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218.17.85.98:7080)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二)复查结果告知。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省考试院将发文对其分数进行更正,并将更正后的成绩通过考生报名绑定的手机号告知考生。
附件:1.2021年“3+证书”考试考生成绩公布方式
2.2021年“3+证书”考试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
(内容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