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增补名单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字体:

有关地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已结束。根据省民宗委来文及有关地市上报,经审核,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增补9人,现公示如下,并请广州、深圳、中山、江门、潮州、茂名、清远市教育局、招生办于3月14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同时转发至相关县区招办和学校,并公布联系方式。我办从3月14日起将在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官网(网址:https://szeb.sz.gov.cn/szzkw/)予以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23年8月底,联系电话:0755-82181999。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2023年8月底。如有异议,可向省招生办和广州、深圳、中山、江门、潮州、茂名、清远市教育局或招生办反映。省招生办联系电话:020-62833628。

  附件:1.具有加分资格的台湾省籍考生名单(增补2人)

  2.具有加分资格的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增补1人)

  3.具有加分资格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名单(增补5人)   

  4.具有加分资格的烈士子女考生名单(增补1人)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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