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自行采购办法实施细则》(深招办〔2016〕100号)的规定,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深圳市教育招生考试人脸识别系统项目(项目编号:SZZB2020001)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项目评标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延续,但次数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本公示期限为五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报送我办(联系人:刘老师,地址:市招考办232室)。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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