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拟派遣人员筛选、推荐以及派遣人员日常管理,包括被派遣人员的身份、工作经历核查、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终止、被派遣人员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支付以及依法为派遣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和其他依法代扣代缴的项目,协助处理被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纠纷、人事档案管理等。
三、项目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后根据中标单位履约情况决定是否按年度续签,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本单位对履约情况不满意,将不再续约。
四、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运作的相关行业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劳务派遣资质。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响应本项目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共同响应本项目。
五、项目需求
(一)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内。
(三)报价要求:
1.响应供应商对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进行报价。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报价最高上限为每人每月人民币200元,响应报价超过上限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服务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4.响应材料一式伍份(附电子版一份,电子版要求U盘或光盘介质,PDF盖章扫描件,不留密码,无病毒),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单;(2)响应服务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证书等身份证明材料以及特许经营资质;(3)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最近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过的劳务派遣实体项目案例情况;(5)劳务派遣服务实施方案;(6)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7)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8)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
六、服务供应商确定方式
本项目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在资质和服务均能满足要求的第三方中,按照性价比最优原则确定服务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8:00。
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227室。
联系人:林老师,0755-2511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