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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复学相关政策和规定
信息来源: [ 内容纠错 ] 日期:2010-09-20
事项内容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教基〔2007〕66号)规定:休学期满可办理复学,休学时间超过一个学期的,复学时可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的,须办理续休手续。
法律依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