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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时间 : 2024-03-18 17:09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24〕3号)等文件精神,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全面发展,更好满足学生体育锻炼多元化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考试对象

  所有符合我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4年4月13日-4月30日。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内容

  考生从一、二类项目中各选择一项参加考试。考生如在一类项目中选择中长跑,则在二类项目中不能再选中长跑。

  一类项目(二选一):中长跑(女生800米或男生1000米)、200米跑。

  二类项目(十四选一):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100米游泳(不限泳姿)、50米游泳(不限泳姿)、中长跑(女生800米或男生1000米)、立定跳远、投掷实心球、一分钟跳绳、一分钟踢毽子、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生)或引体向上(男生)。

  (二)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按照《2024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和评分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

  (三)计分办法

  2024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总分)取考试两项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考试成绩按0.5的权重(50分)计入中考考试总成绩。

  (四)免考、择考、缓考的相关规定

  1. 身体存在重大残疾,丧失运动能力,平时不能正常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残疾学生,可申请免考,经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记入学生电子档案予以免考,按中考体育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学生应当向所在学校提交免考申请书和户籍所在地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等证明材料,学校出具平时不能正常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证明。

  2. 身体存在重大疾病(如严重心脏病、癌症等),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学生,可申请免考,经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予以免考,按中考体育成绩80分计算。考生应当向所在学校提交免考申请书和本市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深汕特别合作区考生也可提供汕尾市同等级医院证明,下同),学校出具免修体育实践课证明。

  3. 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等)、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如严重脊柱弯曲、O型和X型腿等达Ⅱ度),平时仍上体育实践课的学生,可申请择考,经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可选择只参加一个项目考试,按该项目实际得分的80%计算中考体育成绩。学生应当向所在学校提交择考申请书和本市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择考医学审核标准见附件2。

  4. 临时有伤病(如骨折、肌肉拉伤等)及女生月经期等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统一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缓考期间仍未康复的学生,可申请免考,经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予以免考,按中考体育成绩80分计算。因临时伤病申请缓考的学生,应当向所在学校提交缓考申请书和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因缓考期仍未康复申请免考的学生,应当向所在学校提交免考申请书和本市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

  5. 免考、择考、缓考的审核程序: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医疗专家组成联合审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市联合审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招考办),对身体特殊情况考生申请体育现场统一考试免考、择考进行严格审核。因临时伤病申请体育现场统一考试缓考,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学校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招考办审核同意后实施;申请体育现场统一考试免考、择考,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联合审核工作组审核同意后,转市招考办备案实施。经规定程序审核通过的免考、择考名单,由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五、组织工作及要求

  (一)体育考试管理机制

  为全面加强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统一管理,成立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领导及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市招考办、工委办、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基础教育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考办(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联系电话:82208023)。具体工作实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考点、初中学校四级管理机制:

  1.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中考体育考试进行指导和监督,处理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对在中考体育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制定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市招考办负责制定具体的考试实施细则并会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2. 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结合实际设置考点,制定本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具体实施方案。鼓励区教育行政部门为返深学生和往届学生统一集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 考点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各初中学校(含市局直属学校)报考情况进行统筹编排,报市招考办审核同意后实施。报考人数较少的考试项目,由市招考办在全市统筹设置考点。考点负责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考试工作要求,做好考试场地规划和设置、考试流程设计、考试现场管理、考试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考试规范有序进行。

  4. 各初中学校负责日常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尽最大可能为学生提供相应学习练习和备考条件,加强学生备考指导。各学校要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好本考试方案,指导学生进行体育考试报名及免考、择考、缓考申请。各学校要按照“以学定考、以练定考”的原则,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体育考试项目,不得阻碍学生自主选择考试项目。各学校负责组织本校学生参加体育现场统一考试,加强对学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心理疏导,提前摸查学生考前身体健康状况,并派专人负责做好学生的考试安全措施,组织学生做好考前热身运动和考后放松运动,排除体育考试潜在安全风险。鼓励为学生统一集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二)考区和考点的设定及要求

  1. 全市设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大鹏、深汕特别合作区考区(市属学校按学校所属区域划归相应考区),各考区选定符合要求的学校作为考点。考试工作实行考区属地管理责任制。

  2.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本考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考区考试组织工作。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卫生健康、相关业务科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3. 各考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本考区体育考试的安全工作,确保人员和考务安全;各考区须根据市招考办统一制定的应急预案认真制定本考区应急工作预案,并严格督促本考区内各考点和各学校分别细化本级应急工作预案,妥善处理本考区体育考试突发事件。

  4.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考区考生的报名、考试(含具有深圳本考区户籍但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本市户籍往届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监考人员食宿。食宿标准按照现行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工作补贴标准按照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 各考区设主任1人(由考区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兼任)、副主任若干人、纪检监察和考务人员若干人。各考区须成立由卫生专干等组成的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审核本考区免考、择考、缓考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初审意见。各考区要做好本考区考试日程安排;认真检查考试的场地、器材、安保措施以及医务、后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所有体育考试器材设备须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

  6. 各考点设主考1人,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副主考若干人,根据考点工作需要,由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相关科室负责人、体育专干、体育教研员和相关学校校长担任。

  7. 各考点须严格按照标准设置考试场地,考试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与市招考办考试指挥中心互联互通。考试现场实现高清视频全过程监控和无死角覆盖,所有视频资料留存一年以上备查。

  8. 各考区要严格按照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选派、培训和管理。各考区要选派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业务的教师或干部担任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加强对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纪律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严格落实考场岗位管理职责,确保体育考试公平公正、平稳顺利进行。

  9. 全市体育中考工作原则上须在5月底前完成。如遇极端天气或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考试必须停考的,由考点正、副主考研究确定并报请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另行安排考试时间,并通知监考组及有关学校,由学校通知考生,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监考人员的组成及职责

  1. 监考人员由市招考办从全市各区统一抽调。

  2. 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知相关纪律及考试规则,敢于坚持原则,坚持客观、公平、公正裁判,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尺度执行。所有监考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实行回避制度。

  3. 全体监考人员须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文明礼貌,佩证上岗。

  4. 考点负责人要通过各种途径向考生宣布有关事项和要求,并在每场开考前按要求对相关监考人员随机轮换。

  5. 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注意事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 考试成绩实行现场确认公示制度,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汇总申请复核考生名单,在本校考试结束三天内,由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成绩进行复核。

  (四)考试安全防范要求

  1. 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体育考试健康指导和医务审核组,指导学生科学备考及开展免考、择考、缓考的申请。凡有家族病史、先天性心脏病或其它健康问题的学生,考前须由家长陪同学生到医院进行体检,以排除风险、确保安全。体育中考过程中要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患有皮肤病、传染性疾病的考生不得报考游泳项目。各学校应在考前将有考试安全隐患的考生情况汇总上报到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以便考点提前做好防范。各学校在考前一周要向考生家长告知体育考试安全注意事项,考生及家长须签署体育考试安全告知书,学校负责收齐备查。

  2. 各学校要根据科学合理原则,引导学生循序渐进开展体育备考活动,确保安全;要加强与考生家庭的联系,了解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家长和学生要主动如实反映考生健康状况,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生备考和考试安全。

  3. 各考区在体育考试(含缓考、补考)期间要统一购买体育考试组织者责任险,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六、纪律要求

  (一)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各考区、各考点要压实主体责任,主考及纪检监察人员要切实加强现场督查、严把考试纪律关,对考试过程中各种问题苗头要及时化解,对已发生问题要立即纠正,对有必要采取停考或重考措施的应及时报区、市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食宿、劳务等费用支出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严禁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参加宴请、收受钱物馈赠等各种有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活动。

  (二)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打击考试舞弊行为。考生个人出现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体育考试总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发生集体舞弊行为的学校,将严肃追究校长和主考的责任,并将相关人员交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反考试纪律,将视具体情节予以警告或取消监考资格;对因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过错或涉及廉洁自律、职业操守等重大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情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过程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学校、考点和考区应建立并畅通信息反馈和问题反映机制。市、区两级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考区考试情况的随机抽查或复查。市教育局设立考试违纪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82208023、88121796、88121829、88125592;szzb-zk@sz.edu.cn。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粤发改价格函〔2022〕442号和粤教体函〔2010〕5号的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每科每人收费10元,2024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按每生选考两项,每项10元,合计20元进行收费,以上费用与中考报考费一同收取。市按每生15元标准拨付各考区考务费,用于组织考试(含监考人员的劳务开支、服装、食宿、成绩录入、交通费和考区有关工作人员的补贴以及考点的场地、器材、传染病防控等经费支出)。各考区按财务制度使用报考费,不足部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解决。

  (二)考试结束后,各考区要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总结工作,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于8月1日前交市招考办,并抄送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三)2024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等相关文件在深圳市招考办网站公布(https://szeb.sz.gov.cn/szzkw/)。

  八、市招考办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考试实施办法

  


        附件:1. 2024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和评分标准

                  2. 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择考医学审核标准

                  3.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发球机标准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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