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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学生高考资助

时间 : 2014-12-08 11:06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1.资助对象

  本年度我市考取各类全日制高校的“低保家庭”学生,凡持有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证”(低保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均可申请资助。

  2.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低保家庭”学生高考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由原就读学校加盖公章;

  (2)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深圳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证(低保证件应在有效期内)(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4)申请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申请人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表格样表 (学校是学生资助项目的受理机构,学生应按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领取表格)

  提供申请材料提及的表格及样表(示范文本)等,具体如下:

  《深圳市“低保家庭”学生高考资助申请表》(空表)。

  4.申请流程

  第一,学生提出申请。准备材料,向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提出申请。

  第二,基金会审核。审核学生材料。

  第三,资助资金发放。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直接将高考资助金打入申请人银行账号,并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

  5.资助标准

  3千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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