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的内容和科目是什么?
时间 : 2020-09-11 17:03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如下: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
力》。
(4)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与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和要求相同。
(6)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
目三《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察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7)新增学科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察结合
面试环节进行(笔试具体科目及代码可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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