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首页 > 教育局主站 > 信息公开 > 专题活动 > 历史归档信息专题 > 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我市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工作专业机构的公告

时间 : 2021-11-10 12:03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8日

  为更好开展我市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类别鉴定划分工作,依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市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工作专业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项目内容

  承办深圳市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工作。

  三、申报机构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资质;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申报机构需提供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深圳市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四)信用报告(可在“信用广东”网自主打印)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五、承办任务

  (一)制定《深圳市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指引》;

  (二)开展70次(以内,含本数)校外培训机构服务类别实地鉴定(包含提供转型指导与咨询),并出具鉴定意见。

  六、经费预算

  “深圳市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工作”项目经费为人民币柒拾万元(¥700000.00元;以内,含本数)。

  具体经费支付将根据具体的服务内容以及服务实际工作量确定,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七、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圳市教育局于2021年11月10日在局门户网站(https://szeb.sz.gov.cn/)发布遴选项目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须按照项目需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连同“四、申报机构需提供资料”中提到的其他材料一起,于2021年11月19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6份至深圳市教育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深圳市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字样。

  (三)组织评审。我局将组成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评审,确定预选初步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与入围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C1102室

  电子邮箱:pxjg@sz.edu.cn

  联系人:王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0755-88125630、88125705

  附件:深圳市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0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