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心理健康教师专项全员培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 : 2020-10-16 21:59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8日
在全球持久抗击“新冠”疫情的背景下,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显得非常现实而且迫切。立足我市民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实际需求,为进一步提升民办学校心理健康教师的处变能力和专业水平,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拟于2020年12月期间举办全市“民办学校心理健康教师专项全员培训”。该项工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遴选1家培训机构负责承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民办学校心理健康教师专项全员培训
二、培训主要内容
(一)相关政策解读;
(二)中小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干预;
(三)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心态与自伤行为干预;
(四)中小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干预流程;
(五)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活动课的设计与实施;
(六)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设与工作流程。
三、培训对象
全市264所民办中小学的专职和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共计约570人。
四、项目要求
(一)出具项目培训方案;
(二)做好相关组织工作,提供理论咨询和服务指导;
(三)项目服务时间:中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前;
(四)本项目经费预算为8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必须具有合法的培训资质;
(三)具有五年以上省市级教师培训工作经验,从事过民办学校培训项目的单位优先考虑;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征信平台的信用记录)。
六、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及报价单;
(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曾经承接同类项目的材料,如合同复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2020年10月26日晚上24:00期间进行报名。
登录深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s://szeb.sz.gov.cn/下载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报名表。
填写相关信息后,将报名表和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sgc@sz.edu.cn,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10月27日下午(18:00)前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80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
咨询电话:0755-88120458。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6日